近期經常研讀一些佛教上的書籍,其中有一個關於很多上師說的且解釋很好的一個觀念,那就是關於女人生產的問題
為何會有小孩的誕生呢?佛家說,不外有:來報恩的,來討債的 等幾種,女人於懷孕時都極其辛苦,相信當過媽媽或疼愛老婆的好老公都曾經感同身受
人從業而來,人是除了成佛以外,於一切世上中最尊貴,最了不起的個體,也是世上唯一可以透過修行,懺悔,成就逐漸成佛的道路,其他所有形體要成佛前,均需經過人身這一遭的
女人懷孕,或許成功,或許失敗,近幾年來,世間大眾也多為了嬰靈之說,而討論的沸沸洋洋,在宗教上,如果是刻意墮胎而殘害了一條生命,而來進行懺悔或補償是有需要的,另外也造就了一些商機,在此先不談這個事後補償的問題,這裡想要先說明的是,如何分辨這"自行流產與刻意墮胎"上的差異
女人懷孕,即是與此即將誕生的嬰兒產生姻緣,這個緣分的聯接,據佛家稱,為續累世果報而來,孩子是一個家庭最須要費勁心思,也影響干擾最深切的關係,也最無法躲避排除的聯接,因此其產生對一個人的磨難勝於所有一切
女人懷孕,不小心流產了,或懷孕數週後,嬰兒的心跳自己停掉了,這樣的意義,在佛家的說法,為:這個家庭或這個媽媽與這個未出世的嬰兒,於累世的仇不重,債不多,因此這個嬰兒來叨擾母體一段時間後,讓母體磨難,債討夠了,累世的冤解了,嬰兒就回歸元始了,是沒有什麼罪的,反而是一種累世冤的解除,如果順利生產了,就代表與這個小孩還有長長久久的恩或債要算呢
如果自行藉由外力的方式,來將肚子中的嬰兒斷這個緣分,於佛家說法,這個罪是很大的,是需要透過一些方法來排解這個大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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